轉眼間2019年度已進入金秋時節,雖說金秋是收獲的季節,但今年的石材人更是感到陣陣涼意,經濟發展放緩、房地產投資的降速已經直接體現在石材行業的訂單中。據統計,水頭地區2019年的機器整體開工率僅達60%,產能利用明顯不足。但另一方面,石材廠商之間兩級分化的趨勢也更加明顯,領軍企業的產能利用率明顯高于僅以價格競爭為手段的小型工廠。這背后實際上與建筑業本身的變化如EPC模式替代分包模式、BIM建筑技術的鋪開使用等有著深刻聯系,而建筑業模式及技術的變化在對石材產業帶來新挑戰的同時,也意味著新的機遇。
什么是EPC(工程總承包)
工程總承包(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采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在EPC模式下,業主只要大致說明投資意圖和要求(即可行性研究),其余工作均可由工程總承包單位來完成;業主不再聘請監理工程師來管理工程,而是自己或委派業主代表來管理工程;工程總承包商承擔設計風險、自然力風險、不可預見的風險等大部分風險。相對于我國目前設計、采購、施工分離的方式,EPC具有節約工期、降低成本、責任主體明確的優點。EPC模式在歐美國家早已廣泛應用,而在我國因歷史原因、操作習慣、行政規定對資質的要求等原因,更多建筑工程依然采用分包制,期間帶來的協同不足、機制不明確、責任主體不清等問題已經不太符合當前我國建筑業高度發達的階段需求
2016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深化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改革,推廣工程總承包制,加強建筑市場監管,嚴厲查處轉包和違法分包等行為,推進建筑市場誠信體系建設。”2017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在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中提出:“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從而全面拉開了我國建筑業由分包制轉向EPC制的序幕。
EPC模式下建筑師負責制的推行
EPC模式下,除了工程總包與工程分包的本質區別之外,在具體執行層面,影響最大的之一應該是“建筑師負責制”,即建筑師作為建筑工程的靈魂人物,對建筑工程的方方面面賦予了更大的權利與責任,從而進一步厘清工程中的負責人問題。在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質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了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進建筑師負責制,依據雙方合同約定,賦予建筑師代表建設單位簽發指令和認可工程的權利,明確建筑師應承擔的責任。
建筑師負責制概念來自西方,在很多發達國家,這已經是國際通行的做法。建筑師身兼多職,既是設計師更是工程師。多重角色不僅賦予了他們首領的地位,更帶給他們巨大的責任——建筑師需要全程對管理監督、工程質量負責。
自2015年開始,建筑師負責制開始在我國擴大試點,從2015年的上海自貿區、到2016年的成都高新區,再到2019年的雄安新區、福建自貿區……這些嘗試對于建筑師來說,無一不意味著未來已經到來,建筑師所面臨的機遇和挑戰都是前所未有的。更為重要的是,這意味著建筑師對建筑材料選取等技術問題的把握非常關鍵。
“EPC+建筑師負責制+石材”的發展新機遇
“EPC“制度的全面推行將徹底改變原來建筑業主體構成復雜、設計施工驗收等多環節割裂、層層分包轉包等復雜的業態,大幅提升整體工程的一體化與集成水平。建筑行業的整體改革也必然延伸影響至石材行業,從而意味著新的挑戰與機遇。
對石材行業的工程集成水平要求大幅提高。
在分包以及層層轉包的模式下,建筑工程實際上被分割為各個零散的“小工程”,而石材作為建筑的裝飾材料,也進一步被切割,實際操作中往往是“小承包方對應小供應商”、“零散工程對應零散采購量”。而在EPC模式下,工程的集成程度大幅提高,對應的供應商要求也必然是集成的,不再可能是“小對小、散對散”的模式。對于石材從業者而言,提高自身的工程集成能力水平,不再僅僅是提供原材料,而是提升石材產品本身的供應鏈集成水平是必然的趨勢與要求。
對石材供應商的綜合服務水平要求大幅提高。
原先的石材供應商往往僅集中在單一優勢品種經營。而在EPC模式下,當工程集成能力要求提升時,被列入供應商名錄的石材供應商往往被要求提供復合型服務,從工程設計的早期即開始介入,除單一的原材料外,可能同時要負擔起綜合石材采購商的責任,并進一步提供細化設計、材料綜合采購、工程施工組織及監督等多種服務范疇,獨立完成“石材”在整體工程中應完成的角色與定位,提供綜合性服務。
對石材供應商的品牌形象要求有所提升。
在工程集成與綜合性服務要求的基礎上,因工作本身的復雜性與綜合性,石材供應商的價值本身也能夠得到提升,從而進一步樹立起自身的專業度及品牌。品牌形象工程則又能強化EPC總包方對供應商的信任與支持,從而實現正向循環。品牌形象的構建對于老客戶的信任及新客戶的拓展將更為重要。
而與此同時,“建筑師負責制”則也給石材帶來了新的機遇。
作為石材產品的第一推手,建筑設計師原本就扮演著石材產品的鑒賞者、設計者、使用者、傳播者。在建筑師的巧手下,石材被賦予了更多的文化、藝術內涵,經久傳世,被人稱道。通過建筑師的設計、使用,影響大眾對石材品種的喜好,也能直接促進相應石材的銷售,使得相應的石材企業受益。“建筑師負責制”下,設計師本身就被賦予了更多的權利與責任,對于石材從業者而言,溝通交流的渠道也將變得更為通暢。“用設計的語言說話、用材料的品質證明”將使石材的推廣營銷相對進一步簡化
。 “跳出行業看行業”,建筑行業的變革必然將全面影響石材行業。提前思考、提前規劃、提前布局,挑戰即是機遇,變革便是彎道超車的機會。作為石材人,您準備好迎接新的挑戰與機會了么?